全国高校解读中国美术学院

长按上方图片,识别   第十一条报考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

4、省级统考合格生源(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除外),艺术理论类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在物理、历史、技术3门科目中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其他专业对考生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第五章报考要求与流程

  第十三条凡符合中国美术学院年本科招生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理「网上报名与交费」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考或报考手续不全的视为报考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网上报名时间:

初试报名: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

复试报名:年2月1日至年2月6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网址

考生请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   三、网上交费标准:考生招生考试费按初试每人次元标准交纳(中国画专业在报名时交纳)。

四、报考专业限额:

初试:考生可在初试报名类别中国画、书法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录音艺术中选择一个报名。其中:书法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录音艺术参加初试,中国画专业直接参加现场复试。

复试:书法学专业初试合格考生选择本专业其中一个招考方向参加现场复试;美术与设计学类初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二个招考专业(类)参加现场复试。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避免考试冲突。

第六章考试事项

第十四条初试

初试时间:年1月13日——1月15日(我校将根据初试报名人数,以计算机随机方式编排分日分场次考试,考生可于年12月31日起登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场次、时间)

考试形式:网络远程考试

初试考试安排与初试考试科目

初试报名类别

专业名称及国标代码

专业代码

招考专业(类、方向)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书法学

书法学

02

书法与篆刻

书法基础

1小时

03

书法学与教育

美术学与设计学类

美术学类

05

造型艺术类

素描

2小时

设计学类

06

设计艺术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

07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环境设计03

09

环境艺术

艺术与科技09

10

艺术与科技

数字媒体艺术08

11

数字媒体艺术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08

12

录音艺术

具体初试另行公告

初试注意事项:

1、我校于年1月9日——1月15日开放网络远程考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进入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考系统(   (一)学校属于专业考试自主命题的艺术院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报考专业如为所在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应先参加所在省统考,省统考合格后,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成绩才有效。请考生咨询所在省份所报专业的统考合格要求,我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统考专业合格要求执行。

  (二)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新一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依次从第二志愿、服从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按此录取仍未完成该专业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调剂录取。

  (三)学校不限生源省份,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四)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五)学校开设的艺术学门类下所有专业以及建筑学类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不分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以满分分计算,满分不是分的折算成分),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3)其他艺术类专业: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复试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复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复试成绩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综合分折算公式:

综合分=专业复试成绩总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六)工业设计专业录取按计划投放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投档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分别以物理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七)对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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