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真的是头条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连发3条公告
条条分量都很重呀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8月28日,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为什么要修改这八部法律?修法后如何才能从事法律职业?以前考过的司考都白费了么?一张图告诉你答案!
8月28日,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6章66条,增加的主要内容,一是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施行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人民法院组织的新规定;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成果。
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年拟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②草案中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包含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
③草案规定: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明年非法本能不能考的问题,目前官方还没有公布18年报名条件哦,有消息的话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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