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新人新办法最新的补充说明

12月初,司法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分级分类管理的建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其中有部分涉及“实施办法”的解读,可能对于广大还未报名的考生有一定的影响和指导作用。

内容如下:

为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年4月,司法部出台《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报考条件等事宜。

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订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应提高了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学历条件。

为妥善处理好新老制度衔接问题,按照《意见》确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实施办法》对报考专业学历条件在第九条作了一般性规定,在第二十二条作了特殊规定。对于《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等学校学籍或考籍的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应试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为通畅应届毕业生毕业和就业衔接,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年以来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次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按照司法部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据此,司法部在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中对该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于代表提出的年以后新入学的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考取法学、法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其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可在研究生毕业前一年以次年应届法学、法律硕士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综上,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法学、法律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以下情形:   

1.在《实施办法》实施前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取得高等学校本科学历的,适用“老人老办法”,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即可以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报考。   

2.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的,适用“新人新办法”,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即可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学历学位报考。

.在《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考籍)的非法学类专业或者非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适用“新人新办法”,可以法学、法律类专业硕士应届毕业生身份在研究生毕业前一年报考。对于户籍在放宽地方的,也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以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报考。

很多考生曾问橙子哥,比如我大三能否参加,或者我在读研期间能否参加,这次司法部的官方回复很明显肯定了这些考生是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只要你在大方向上符合了“新人新办法”的学历要求,那么在细节上实际上司法部还是鼓励可以尽量参加、尽早参加,做到应考尽考的。

这一回复也蕴藏着积极信号,那就是目前我国的法制工作岗位需求仍有缺口,官方也是希望符合条件的人尽量能参加考试,别因为自己一些顾虑导致不参加考试,如今学生面临的考试选择其实也是越来越多,很多考生也要在考研、法考、考公中做选择,至少先后顺序是有优先级的,司法部此举也释放了信号,希望学历符合的考生都能优先参加法考。#法考#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fs/6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