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天津司法」
为确保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天津考区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现将天津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自觉遵照执行。
一、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2月17日9:00后采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方可参加考试。
外地来津考生、考前14天内(12月5日至18日)有离津返津史的本市考生除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同时还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12月18日9:00后采样)天津市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所有考生应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有禁忌症的除外。建议外地考生提前14天(12月4日24:00前)来津备考,天津考生考前14天(12月5日至18日)不离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外地来津考生实行全闭环管理。
三、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和显示考前14日内(12月5日至18日)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无追溯日期内天津市防控指挥部确定的重点涉疫地区和感染者关联轨迹旅居史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携带符合条件的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二次测温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四、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自12月5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登录司法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