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贵州省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分。我省国家振兴重点帮扶县合格分数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二、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0月25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0月25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