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君按
20日,中办、国办公布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法案君将意见的核心内容归纳总结,以飨诸君。
文/法案君
来源/法案聚焦
新变化
①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②把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③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
核心内容
①国家司法考试定义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②“特定法律职业”明确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③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④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⑤部分执法人员也需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⑥法律职业准入三条件:思想政治+专业学历+法律职业资格
⑦废司考,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任前培训
⑧“意见”指出:“将部分涉及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
按照调整后的考试范围,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乃至人民警察,这些职业与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均密切相关,将有望被纳入司法考试范围;同时,在公检法系统外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职业,以及在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服务相关的职业,今后也都有可能需要司法考试的“准入门槛”。
最重要的一条不能忽略: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这是国家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标准。
基本原则
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二要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要坚持遵循规律。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四要坚持积极稳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IDfaanjujiao法案聚焦点击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