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倒计时18天
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京召开,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审。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疑问:法律职业人员都包括哪些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有哪些?司法考试改革将引发哪些法律职业资格变化?……
1疑问一哪些职业必须通过司法考试?
这次拟“打包修改”的法律包括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8部法律,涉及多领域法律职业人员。
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虽然从事法律工作,但没有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权威人士指出,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应当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疑问二非法学专业能够报考司考?
对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