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怎么选律所合伙人一次性讲透法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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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观点仅为笔者一家之言,仅供读者参考。任何论述不构成对学生能否就业以及就业后薪资的保证,也不构成对文中所述各类高校的推荐、排位等。读者及家长应当根据考生的个人情况,慎重填报志愿。除文章语句字面意思外,不得进行扩大解释,也不得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载。”

01前言

俗话说,专业选不好,年年像高考。

法律专业就是为数不多的“年年像高考”的专业。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法典废除了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除了上述法律外,部分司法解释、法院观点、实务指南等,一并归于无效。

要知道,上述各部法律,基本上是一名民法学生的毕生所学。突然一天,这些法律全都没用了,换了一部民法典,全部都要从头学起。

大家可以体会一下,想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更何况,所有法律专业的学生想要就业,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神州第一考”的司法考试。

其难度让很多在法律行业从业多年的律师、法官都要挠头。

举个例子:

“(年司考卷二)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

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

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

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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