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
宜昌市司法局发布了公告
关于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宜昌市司法局公告
(第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和《湖北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就我市参加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合格分数线
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分。其中:我市五峰、远安、长阳、兴山、秭归等五个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分。
申请范围
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且年应届毕业,参加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申请办法
参加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