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公告六安一区三县放宽学历限制澎湃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和司法部第5号公告精神,安徽省已发布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下面一起看看安徽公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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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继续适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规则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仍然有学历放宽地区

我省报名时至提交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间户籍一直在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利辛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颍东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裕安区、舒城县、石台县等20个县(市、区)范围内的考生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依然利好明年毕业生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自学考试人员须注意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禁止性条件依旧严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年考生需要注意

(三)参加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年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选择报名地。我省每个市在客观题阶段均设置考区,报名人员可就近选择报名地。

二是报名方式与时间。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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