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讲的是新人新办法,(参阅:新规征求意见中,什么学历学位配搭能报名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那么第二十二条讲的就是老人老办法。
14、15、16、17级法学在校生以及14级以前延期毕业的在校生们一定很纠结,所谓的“老人老办法”到底是怎么个老法呢?老办法是指什么呢?
所谓老办法,是指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其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五)品行良好。
此外,在实践中,尚未毕业的本科生可以在大三下学期报名,大四上学期参加考试。例如,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中对于报名条件有这样一句表述:
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所以,老人老办法又分为在校生和已毕业两种情况。
(一)在校生
目前在校的15、16、17级,和可能在新规正式颁布前入校的18级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都有望依照现行办法,于毕业前参加考试。
(二)已毕业学生
18届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只要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不限专业)就仍可以报考。
老人老办法与新人新办法的差别在哪里呢?我们先来看文字对比。
新老办法都是5小项条件。新办法中的前4项与老办法其实大同小异,只是在新办法中将道德品行的排名提升了两位,排名第三了,应该是为了体现“德在行先”的理念。相应地,老办法的第3项平移,变成了新办法的第4项。
变化最大的就是第5项。所以我们需要对第5项的三个分句进行详细分解对比,如下图所示:
解析表为本人原创,欢迎转发上图中的红色框内就是老人老办法。蓝色框内则是新人新办法。很明显,核心资格要求变化还是很大的。最突出的变化就是:
新办法不仅要求学历,而且要求学位。
学历教育中,对于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学全日制本科教育非常看重。
相应地,如前文(新规征求意见中,什么学历学位配搭能报名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析的那样,如果此办法的本意真的就是不让只有法学研究生教育,却没有任何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的人士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那么有关部门对于法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恐怕还是极其担忧的啊:)
结论:
1.已经有了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不管什么专业,不管是不是全日制,只要国家承认学历),且只要有了学历(不管有没有学位),新规出台后,仍可以报考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已经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习的本科生(不管什么专业),新规出台后,仍可以报考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果顺利通过的话,领证的时候要出示毕业证。仅限18级及以前,限量版哦,珍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