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委组织部了解到,今年我省将选调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3月23日至27日报名,4月15日笔试。
公告如下:
山东省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公告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山东实际,现将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全省共计划选调名,其中,本科生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名。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二、选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年3月23日以前出生)。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年3月9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7)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8)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职位需求、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3月23日8:30—27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