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报名那些事”
时间飞逝,一转眼就到了每年法考生们开始准备着手自己的第一轮复习的时候了。相信现在许多正在忙着买书、看视频的同学们都已经开始了正式的复习备战。
而今天教辅君给大家带来的,是大家在复习前应该了解的考前最后一个问题:法考,我究竟是否具备报名参加法考的条件呢?
01
法考的报名条件
根据司法部于年4月28日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此外,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注:在司法部关于法考报名要求的文件中,对大家影响最大的无疑是法本学历的要求。首先,如果考生是在年4月28日之前入学的非法本考生,那么该要求对你没有影响。其次,如果考生是在年4月28日后入学的非法本考生,则该部分考生需要攻读并取得一个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的学历、又或选择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才能报考并取得A证。)
02
A证?B证?还是C证?
有的考生可能刚看到这里就已经有些心灰了:如果我目前尚未具备以上的学历要求,且不具备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条件,是否就意味着法考与我无缘了呢?
未必!
对于一部分考生而言,虽然没有法本学历,但司法部还是允许大家通过领取“B证”的方式来“抢救一下”的。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
根据年1月1日实行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若考生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颁发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的,颁发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25个省(区、市)的余个县(县级市、区)实施考试放宽政策,其具体范围和名单,考生们可以自行于司法部网站上查询。如果恰好考生的应试区域属于上述放宽地区,则可以享受两方面的政策照顾:
1.报考条件政策放宽。考生只要取得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不论是否为法学专业,也不论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也不要求具有三年法律工作经历,只要考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可以申领“B证”;
2.合格分数线政策放宽。符合放宽政策的考生客观题或者主观题考试成绩中只要能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就能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注,根据规定,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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