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工作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号)执行。
(二)做好报名资格复查工作。各市要进一步加大对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审查力度,在前期报名阶段审查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复查工作,重点对有关考生的户籍情况、学籍情况、报名材料、特殊考生材料和往年参加夏季高考的违纪作弊记录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问题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时间:
4月24日至28日(每天9:00—18: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