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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年11月19日发布的公告,现就参加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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