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案,不参与业务工作,其实也是有必要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考过法考,说明你有实力,并不比业务部门干业务的助理能力差,因为你也拥有了资格证书,只能说明分工不同。
2.在工作选择上为自己增加了一个砝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证书,你取得了证书,也就意味着,只要你愿意,单位领导又同意把你放到业务岗位,那么你就可以无缝对接调岗。如果没有证书,你是不能去业务部门任助理的。
3.为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铺平了门槛,将来干了助理,就有资格参加法官检察官的遴选,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
4.将来早早退休了,可以出去干律师。公务员规定,工作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退休后为自己谋个赚钱的工作,不用像没技能的人,退休了只能看大门做保安。
5.也有可能当法院检察院的副职。因为法院和检察院的副职都需要具备法官检察官资格。法官检察官资格最简单、最基础的就是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你们觉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有必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