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话基层法院原院长对案多人少的分析

作者/马中东,原兰考县人民法院院长

从年改革开放,到年《法官法》实施,是各级法院恢复重建后的大规模进人时期。在这15年当中,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是稀缺资源,法律专业人才极度缺乏,而且进入法院、担任法官,也几乎没设任何门槛。于是,形形色色的人,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都可以进入到法院、被任命为法官。

年,各地法院从高中毕业生中招录了一批人员。年,全国法检两院大规模增编补员,招录的起点是大专学历,而且不限专业。除此之外,更多的人通过军转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以及各种关系和门路,进入到了法院。

当时,被分配到基层法院的,绝大多数是中专生,大专生为数不多,本科生更是凤毛麟角。军转干部数量较多,早期曾是不少基层法院的主要力量,后来才渐渐减少。至于通过各种关系进入到法院的那些人,则多为干部子弟或领导亲属,有的初中还没毕业,读书不多,字写得歪七八扭,连笔录都不会记。

那些年,由法警、司机、厨师、打字员成长起来的法官并不少见,有的甚至还当上了庭长、副院长。记得当年媒体曾经报道过某地有个“三盲院长”,文盲、法盲加流氓。院长当中尚且有这样的人,在众多普通法院干警中,显然也不会没有。

年以后,法院门槛逐步提高,招录越来越规范,任职考试和司法资格考试越来越严格,“进口不严”的问题才渐渐得到解决。然而,“出口不畅”的问题,却变得日益突出,而且直到今日也没有受到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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