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先进典型风采录
开栏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县政法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为了大力弘扬他们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和引领广大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向政法先进典型学习,学习他们在对敌斗争、执法办案、保护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奋不顾身的使命担当,凝聚全县各级力量奋力攻坚的强大合力,为生态永寿、健康永寿、智造永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蒙猛
蒙猛,男,汉族,陕西永寿人,年3月出生,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蒙猛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咸阳市十佳公诉人”“咸阳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三等奖”“《新刑诉法》知识竞赛优秀选手”;先后荣获永寿县“优秀员”“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连续多年被评为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优秀员,多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级期刊发表。该同志从检十年来,始终怀着正义、敬业、为民之心,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勤学善思、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用忠诚诠释职责,用公平诠释正义,用敬业诠释担当。
年教育技术学大学毕业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从事和法律有关的职业,但人生有很多路要选择,从开始报考政法干警的懵懂,到政法大学通过司法考试的坚定,再到从事检察工作的热爱,在他身上体现的是一名检察官的成长。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自觉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工作,在刑事检察部门工作的9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余件,均作有罪判决、无一错案。办理起诉永寿县首起盗掘古墓葬案,四名案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办理起诉朱某某等11人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案,案犯均被判处期徒刑以上刑罚;办理起诉永寿县首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群众中影响广泛。他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践行打击犯罪的责任担当,又秉着法治的信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为民除了公正的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外,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方法”这是他经常思考的问题,所以在办理好刑事案件的前期下,他与同志们一起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在县公安局设立全市首家“驻公安局刑事侦查监督岗”,此举被省、市检察院推广。他实行阳光诉讼,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政协、法院、公安以及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充分听取意见,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他是一名检察官,也是一名未检检察官,更是一名法治副校长,青少年就是祖国的未来,在办理未检案件时,他秉承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去找寻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原因,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出发,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多次在所任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讲座,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身受学生的好评。
扫黑除恶该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先后撰写扫黑除恶工作信息30余篇。年在县检察院与县法院联合举办了“扫黑除恶,守护祥和”专题文艺演出中,该同志参演了诗歌朗诵“扫黑除恶显忠诚”,并在县城中心广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巡演11场次,0余名群众观看演出。利用扶贫下乡和群众接触的机会,宣传扫黑除恶知识,通过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该同志作为永寿县人民检察院涉黑恶案件办案组的一员,通过和办案组其他成员的分工配合,密切沟通,及时追捕2人,追诉6人。在全面熟悉案情的基础上,同办案组其他成员一起请示、汇报案件,做到了依法打击、准确打击。该同志在细节着手,细化工作措施,在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为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作为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该同志三年来先后上报各类材料余篇,无漏报错报,受到市级院、县扫黑办的一致好评。参与检察建议撰写工作,推动“一案一整治”,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一案,建议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法治效果。
“公生明,廉生威”,该同志在工作中树立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徇私枉法,在执法办案中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始终以一名检察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为建设“平安永寿、和谐永寿”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永寿
作者/来源:永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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