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年03月27日
年,我市应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人数为人(含现役军人)。为做好证书发放工作,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3号)要求,经与市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协调,我处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证书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局领导夏涛同志任组长,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李娜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办公室、装财处等部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负责证书发放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与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方案报批、应对舆情等工作;装财处负责证书发放有关经费和防护物品保障工作;市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协助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做好证书发放具体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年4月7日-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三、具体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拟于4月7日前,通过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