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揭秘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新变化

《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于今天出版发行。与年相比,年的司考大纲在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主要有四大变化。

  (一)为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考点。

  (二)为贯彻落实民法总则,对民法科目相关章节内容及考点进行了调整完善,确保与民法总则规定一致。

  (三)根据立法及司法实践发展,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等科目的考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了相应增删。

  (四)在考试说明中明确,在数个试点考场采取部分试卷计算机答题的方式。

  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改革前的最后一年。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将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仍可报考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而从年开始,司法考试这一被称为“中国第一难考”的考试,将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也会有如下的变化: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言下之意,从明年开始,非法学本科将不能直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是需要取得法学类硕士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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