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法考大纲已出,相信很多小伙伴们躁动不安了,甚至很多同学开始焦虑了,因为离考试越来越近了,也就还剩天左右的时间。
对于法考大纲,你不用花钱购买,只需了解一些新增及修改的考点即可。下面我就给大家梳理大纲的一些变化,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年的法考要点。
一、民法
民法整体来说没有太大变化,主要修改法条1处,大纲考点修改了错别字。所以民法的学习不用过于担心,你现在看的23版的书都没有任何问题。
“
(一)新增法律法规(0处)
提醒考生注意下最高院的一个批复:《最高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之间的权利顺位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主张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商品房消费者,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实际支付剩余价款的,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3.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二)修订法律法规(1处)
根据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法释〔〕14号修改。
说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第24条六个条文,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
(三)大纲修订
二、民诉
与年相比,年民事诉讼法大纲总体上变化不大,更改内容3处,增加内容4处,民事诉讼法章节体例没有发生变化。
这部分重点掌握以下几个点:
1.先行调解的效力
先行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双方应当签署调解书并提交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如果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与判决、裁定等具有同等效力
2.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即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的法律效力相同,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具有同等的意义和作用。
3.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形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三、刑法
与年相比,年刑法大纲总体变化不大,修订内容1处,无增加、删除内容。其中,第十章刑罚种类考试内容中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进行了细微调整。
注意:刑法虽然只修改了一处,但是最近几年可以看出刑法更加偏向热点、社会新型案例,比如说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定性、涉及日常支付工具的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