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
彭芬芬何姗
论司法改革语境下80后准法官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80后,即指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群。作为我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用法制限制人类生育后所出生的第一代人,他们的身上无疑带着时代烙印,可以说,80后本身就是我国法制的产物。他们之中独生子女居多,并具有“崇尚自由、追求个性”的鲜明特征。目前,他们正处在26-36岁的年龄之间,有研究表明:25-35岁人群正经受“青年危机”,他们在“职场和婚姻的流动性更大,这意味着人们比以往更容易接受重大的人生改变。”80后作家、80后歌手、80后公务员,甚至新生代农民工等称谓均表明了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及蓬勃发展的势头。80后法官,因带着80后群体和法官群体的双重属性,又适逢司法改革的大浪潮,因此吸引了社会公众的眼球,颇具争议性。
那么,什么是80后准法官呢?笔者将80后准法官定义为,通过公务员招考制度进入法院,并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已参加初任法官培训或即将参加初任法官培训,未经人大任命取得审判资格或者已经人大任命取得审判资格但未进入法官员额的80后法院干警。由于他们已经具备了改革前制度下法官选任的实质要件,因此,笔者将其称为“准法官”。目前,全国法院中80后干警占据了较大比例,据人民法院报年5月4日报道,截至目前,全国法院系统青年干警有近10万人,占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他们已成为我国司法审判事业的生力军。以笔者所在省为例,年、年、年、年我省参加初任法官培训的历届群体人数分别为人、人、人、人,共计人。其中,年参加培训的绝大多数以及年、年、年参加培训的全部人员均未取得审判资格,这样的群体在全国法院不在少数。司改将对他们的职业路径产生怎样的影响?有人说,司法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年轻人,因为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改革的福祉;也有人说,年轻人将是此次改革的试验品和垫脚石,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本应在1-2年内进入法官序列的人将被排除在法官序列之外,成为司法辅助人员,而承受“十年媳妇熬成婆”的更高、更难的法官任职门槛。那么改革之际,年轻的准法官们正面临怎样的境况呢?笔者分析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困惑:80后准法官遭遇改革窘境
(一)员额制下“法官末班车”的恐慌
实行法官员额制度是造就精英法官,保持法官规模精当适度的有效方式。当前,司法改革实行法官员额制度,必然要精简我国庞大的法官队伍,因为精英从来都是少数人从事的事业。由此,徘徊在法官门口,按照改革前的模式本应很快进入法官行列的准法官们出现了“法官末班车”恐慌。他们一方面寄希望于改革能够给法官正名,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又担忧自身被排除在了法官行列之外。而在改革前夕,为防止法官员额基数过大,改革试点单位的一切人事任免停摆,于是,80后准法官们不能按照以往的职业路径被任命为法官,而出现“法官末班车”恐慌。
(二)精英化下“法官门槛”提高的心理失落
西方有句名谚“仅次于上帝完美的人是法官。”说明法宫应当是一种精英职业。法官的精英化、职业化也必然会产生法律知识的垄断。正如有学者所讲,法治的过程不是普法的过程,而是产生更多“法盲”的过程,法律将离普通人越来越远。因此,法官将不再是“等闲之辈”所能从事的职业。可以预见,未来法官选任门槛必将提高,不再仅仅是通过公务员考试,通过司法考试,经过法官培训就能获得法官资格。至于未来法官的选任如何设置,目前还没有出台明确的制度,但提高门槛是大势所趋,这使当前怀有既得期待利益的80后准法官们感到失落和担忧。
(三)“新身份”法官助理前景堪忧
以笔者所在法院为例,司法员额制改革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后,该院未能进入法官员额的80后准法官共有10人,其中6人任法官助理(全院共有法官助理26人),1人任书记员,2人任司法行政人员,1人辞职。
可见,改革后,大部分的80后准法官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法官助理。虽然定岗前后的工作内容并无差别,但法官助理对前途的迷茫有增无减。相对于数量庞大的法官助理群体(如本院的法官助理总人数多达26人),司法改革预留的法官员额数量,和每年因退休空缺的法官员额数量均十分有限,80后法官助理在未来从法官助理中遴选优秀者进入法官员额时,必将面临“僧多粥少”的激烈竞争。更令他们担忧的是,由于对法官助理工作质效的考核指标尚未明确,自己在竞争中如何才能不沦为潜规则的牺牲品,在众多其他年龄段竞争者(本院80后法官助理仅占法官助理总人数的23%)及同龄人中脱颖而出。同时,一些法院对法官助理的职能定位不清晰,导致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职能混同,使得很多80后准法官对法官助理这一新身份缺乏认同感。目前,有关法官助理权责、待遇、晋升路径的统一规范尚未出台,法官助理的职业前景堪忧。
(四)逐级遴选使中高级法院的准法官们处境尴尬
中高级法院的青年法官们起点高,待遇相对较好,一直是基层法官甚至律师等法律共同体羡慕的对象。此次司法改革要求建立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制度,他们的处境也将变得尴尬。据某省高级法院法官介绍,改革方案确定之初规定了中高级法院的法官可以从本院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中选任,但这一议案并未明确,中高级法院拥有较高学历的80后准法官们将面临首次被改选为法官助理,并且以后很难在本院选任为法官的现实。这样,中高级法院的80后准法官们被任命为法官需要经历怎样的路径,是否必须到基层法院任职一定的年限,目前也尚未明确。
二、诱惑:法官与律师间的博弈
(一)法官向律师流动的现实诱惑
当前,我国法院人才流失严重。据北京《经济观察报》报道,年至年,北京市法院招录人,其中流失人员总数达到人,占招录数的16.9%;年至年6月,江苏全省法院流出法官名;年以来,河南法院已有56名法官辞职。优秀法官辞职当律师,已成为我国司法职业流动与选择的一种趋势。有学者对从法院辞职做律师的法官律师们做了这样一个调研,见(表一),可以看出辞职法官的年纪几乎都在35岁以下,以29-35岁年龄段为主。可见,80后准法官是辞职做律师的法官中的主力军。
序号
称呼
性别
籍贯
辞职年度
辞职年龄
法院
任职
工龄
学位
1
陈律师
男
湖南
32
副庭长
8
博士
2
赵律师
男
湖南
34
副庭长
10
博士
3
王律师
男
J市
34
副科长
10
学士
4
何律师
男
J市
44
副庭长
20
大专
5
刘律师
男
陕西
31
助审员
7
双学士
6
张律师
男
吉林
29
助审员
5
学士
7
陈律师
女
J市
32
审判长
8
硕士
8
李律师
男
J市
30
助审员
6
硕士
(表一)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