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1号)
为统筹做好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现就组织实施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全国各考区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