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自己的快递再申请退款2021年法考客观

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结束之后,很多考生都崩溃了。总结下来主要包括以下考试特点:#法考#

案情字数变少,案情环节简练,但是读不懂可能成为一个问题;

单选题难度增加,之前有很多单选题都是送分题,年要多转几个弯才能得出正确答案;

题型也在改变,冲突选项型题目在减少,一个题目四个选项考查四个考点的趋势正在加强;

学科综合,民法、民诉、商法逐渐综合考查,刑法、刑诉逐渐综合考查,理论法与各个学科交叉考查,导致很多考生都不知道究竟考的是哪个部门法;

考试的范围没有变,但选项考的细致且刁钻,要是没有一个超级大脑,很难选出正确答案

热点案例仍在不断考查,案例逐步趋向司法实践

总之来说,年之后难度会逐步提升,命题将会不断演变,考查角度有正规的重要考点,也有偏僻或者特别细致的考点,所以提前备考,才是硬道理。

比如:年印象深刻的“摄像头隐私权案件”

乙是邻居,住对门。甲在家门口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因甲安装的摄像头能够拍摄到乙家人员出入情况,乙请求甲拆除。甲提出将摄像头调整到拍不到乙家人员出入的状态,乙仍坚持要求甲拆除。甲生气,既不调整也不拆除。乙因此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年民法真题回忆版)

A.该纠纷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B.系甲行使物权的行为,乙无权干涉

C.甲的行为成立对乙隐私权的侵害

D.法院可判决甲将摄像头调整到拍不到乙家人员出入的状态

本题中主要考查到的是人格权中的隐私权问题,这也是目前热点司法实践案例。

A项: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构成侵权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因此,A项错误。B项:行为人行使自身权利不得妨碍他人的合法权益。甲安装摄像头侵犯了乙的隐私权,乙当然可以进行维权。因此,B项错误。CD项:甲拍摄乙家的私密活动,侵扰了乙的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乙的隐私权,法院可判决甲将摄像头进行调整。因此,C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再比如:刑法常见的“快递盗窃案件“

年10月,吴某在某网络平台上下单购买了苹果手机一部,支付货款元,三天后,顺丰快递员张某将该手机快递件送至黄埔区某处时,拨打吴某电话送件。吴某声称自己不在家中,后趁快递员张某改送其他快递之际,从快递车内盗走该手机的快递件。隔日,吴某向网络平台商家反映快递件丢失,要求退回货款,获得退款。年11月,吴某又以同样方式作案获得手机一部,并获得退款。两个月后,顺丰快递员向警方报案,吴某被抓获,并主动带民警前往家中,将两部手机交给民警。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BCD项:

该题中吴某存在两个行为:

其一,吴某以秘密窃取的手段从快递员张某处盗窃其订购后正在派送的商品(苹果手机),构成盗窃罪。吴某趁快递员张某改送其他快递之际,从快递车内盗走自己订购手机的行为,应评价为盗窃。网络平台商家把商品交给物流公司承运、派送,物流公司具有保管商品、承担商品灭失、毁坏的风险责任。若物品被盗、遗失、损坏、灭失,物流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尽管手机系吴某向网络平台商家购买,但快递员未完成派送,仍属于物流公司管理、运输、派送过程中的财物,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物流公司依法对物品的被盗、毁损、灭失负有赔偿责任。吴某秘密窃取物流公司管理、运输、派送过程中的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其二,吴某向网络平台商家申请退款,骗取手机货款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吴某隐瞒自己已经实际占有货物(手机)的真相,故意制造快递丢失或未收到的假象,属于虚构事实,并以此为由向网络平台商家申请退款,使网络平台商家陷入吴某没有收到货物的错误认识,进而自愿退还和处分货款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实质特征,成立诈骗罪。此题中,吴某暗中盗窃快递员正在派送的手机(手段行为),是为了实现诈骗网络平台商家的退款的目的(目的行为)。前者属于手段行为,独立构成盗窃罪;后者属于目的行为,独立构成诈骗罪。依照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定一罪处罚。实务中,该类案件,一般最终认定成立盗窃罪一罪。综上,吴某对手机构成盗窃罪,对手机款构成诈骗罪。当然,由于吴某最终只获得了一项财产法益(手机款),最终以盗窃罪一罪论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对于年的考试我们可以看出,即便考试方向逐渐变难,但是重要考点依旧不变,变得是案例,很多考生一直抱怨,实际上没有真正发现考试的命题规律,所以建议考生要认真研究真题,打好基础,才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橙子给大家整理了《年法考客观题真题回忆版》,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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