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办案质量,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创新“三举措”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依法行政提素质。今年共组织25人次参加省执法证取证培训考试,通过率达%,当前全市应急系统取得执法证人员共计人,确保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建立健全集中学法制度,组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公务员学法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开展新晋应急系统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举行为期一个月的交叉执法,由执法先进单位组织精干力量指导后劲单位。采购80台执法记录仪(单兵设备),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专题培训会,组织在线执法监督实战演练,实现执法人员现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人员在线执法监督双目标。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及法律咨询制度,外聘一名法律顾问,一名公职律师,一名专职法制员,29名兼职法制员,其中法学专业9人,通过司法考试4人。不定期召开法制员业务培训会,召开法制员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每年组织案卷评查会,评选优秀案卷和十佳办案能手。既提高法制员业务水平,又加强了法制员之间的沟通交流,真正发挥了基层法制员作用。
二、创新柔性执法新模式。以双随机执法为基础,积极创新“四个一”执法+服务新机制,一是召开一次双随机执法服务预告会,二是上一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课,三是开展为期一周的企业自查自纠,四是两代表一委员的一次监督执法,在为期一周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服务,并邀请市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执法。做到监督执法“事前预告”、“事中指导”、“事后监督”,让“依法行政”真正根植于每个执法人员的理念中。
三、完善各项制度严把关。出台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梳理,重新制定了《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试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试行)》、《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员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细化案件审核标准,对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在立案、告知、决定、结案四个阶段全程实施法制审核,并明确各阶段须由基层法制员进行初审后,再交由局法制员审核。实行审核全过程登记和审核结果补正、反馈制度,完善法制审核程序,全程跟踪办案工作。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