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即将“启幕”,年客观题考试将于6月10日0时开始报名。今年与以往不同的是,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另外,我省新增11个政策放宽地区。8日,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负责人,详细解读今年“法考”变化。
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22条的规定,今年报名人员学历条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据该负责人介绍,“老人”与“新人”的区分标志是取得高等学校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的时间。年4月28日之前取得相应学籍、考籍的,为“老人”;在年4月28日之后取得相应学籍、考籍的,则为“新人”。
那么,如何界定学籍和考籍?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学籍是指高等学校的学籍,取得的时间以办理高等学校入学手续并予以注册的时间为准;考籍是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取得的时间以获得一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的时间为准。
根据司法部第4号《公告》,普通高等学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今年的考试。学制为4年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正常取得学籍的时间是年4月28日之后,因此属于“新人”。“新人”,其报名的学历条件,除了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所学专业仅限于“法学类”专业,而且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版)》,“法学类”专业的学科代码是,具体是指以下7个专业:一是法学,二是知识产权,三是监狱学,四是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五是国际经贸规则,六是司法警察学,七是社区矫正。
需要注意的是,在年4月28日之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所学专业的限制,但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普通高校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符合下列三种情况,可报名参加考试。即:本人现户籍或者原户籍在放宽地区,并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本人在以后取得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者法律硕士,以及法学类专业的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的;本人本科毕业以后,从事三年以上法律工作。
黑龙江省新增11个政策放宽地区
司法部决定,今年在全国部分地方继续实施放宽政策,并对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进行适当调整,期限是5年,从年开始到年结束。
据了解,“放宽政策”是指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
根据司法部最新享受放宽政策地方的范围,我省原享受这一政策的地方仍然继续保留,并在此基础上,新增了11个地方,即:鸡西市恒山区、滴道区、密山市、虎林市和鸡东县;七台河市新兴区和勃利县;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和宝清县。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享受放宽政策的地方已达67个县(市、区),除了牡丹江市,其他12个地市均有县(市、区)享受放宽政策。
3年,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年4月28日,司法部颁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式。据介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培养选拔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我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黑龙江省已举办3次考试,共有人报名,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A类证书的人,取得C类证书的人,为全省法治建设选拔和储备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年以来,无论是原来的“司考”,还是现在的“法考”,因门槛高、通过难,组织实施工作标准高、要求严,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热点话题较多,广受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