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举办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贯彻全国司法厅(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班、厅党委扩大会议有关精神以及解维俊厅长关于做好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政策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淼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培训班指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下形成的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是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基础性保障制度,是党中央交付给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立足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找准站位,立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找准站位,立足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行稳致远找准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迈上新台阶、取得新实效。
培训班强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在司法考试制度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新制度,具有“专业性、扩展性、实践性”的特点,新的制度扩大了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调整完善了考试的报名条件,改进了考试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新的管理职能。要明确当前形势任务,把学习贯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培训班要求,各考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继续坚持“严密组织、严谨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严密安全防控,注重宣传引导,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顺利。
培训期间,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将结合今年考试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全体参训人员将集中进行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学习。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考试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