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1、法官助理4名(性别不限);
2、司法辅助警察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3、驾驶员3名(限男性)。
二、工作岗位
1、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工作;
2、司法辅助警察:协助法院法警做好司法安全及其他有关工作、协助执行人员办理执行工作及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3、驾驶员:在法院从事车辆驾驶及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和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8、本人没有不适合法院工作的其他问题。
(二)法官助理岗位报考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法律专业)以上学历(具有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后出生);
3、有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司法辅助警察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后出生,优秀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男性身高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厘米以上。
(四)驾驶员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
3、C1以上驾驶证,且具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B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4、无“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以上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等情况。
四、招考方式
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后,依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相关招考环节。
1、资格复审及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能力测试。报考法官助理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能力测试;报考司法辅助警察岗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招录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体检和政审:法官助理岗位招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能力测试、面试分别占50%的比例计分。司法辅助警察岗位招录最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面试分别占50%的比例计分。驾驶员岗位招录最终成绩按照驾驶技能测试、面试分别占50%的比例计分。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招录比例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工作由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1月8日17时止。报考人员可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