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考完试就有考生吐槽,“年客观题泄洪,主观题关闸,我直接溺死”。一定程度上反映年主观题考试的难度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接下来,大师兄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年主观题究竟有哪些命题特点。
年主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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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重者恒重依然是不变的考试规律
年法考主观题的考点主要包括:
1.第一题(理论法):法治思想、重构司法权力和运行机制
2.第二题(刑法):盗窃罪,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信用卡诈骗罪
3.第三题(刑诉):传唤与拘传的区别,简易诉讼与普通程序的区别,附带民事诉讼,分案审理,试听资料,传闻证据
4.第四题(民法-民诉-商法):合同的效力,违约金责任,公司担保、股东会通讯表决,非典型担保,起诉和立案登记,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民事证据的特征,民事证据的证明力,电子数据,诉的合并,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执行承担),代位执行。
5.第五题选作一(行政法):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复议维持案件的管辖法院确定,行政复议案件起诉期限,行政协议解除行为的性质,行政行为合法要件,行政复议案件的裁判方式
6.第五题选作二(商法):股东知情权,股权让与担保,公司决议,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从上面这些考点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乎所有的考点我们在主观题课程和讲义中都学到过,只是一堆考点放在一个案例中,大家可能就蒙了。
所以大家在平时主观题训练中要围绕高频考点学习,先局部掌握每个考点的具体考法,能够通过典型的行为、场景、人物关系就能判断考查的考点,然后根据所学内容进行判断,然后需要对各个高频考点的关联进行深度学习,确保在信息量超大的案情中不迷失自己,完成完美的答卷。
02
学科融合趋势日渐突出
自年法考改革以来,法考主观题民法—民诉—商法三科融合的趋势非常明显,年当年就给大家一个下马威——“夺命13问”,而今年又是三科综合的56分大题“夺命11问”。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今年的主观题考题:
案情
年1月,南峰市鹿台区的甲公司因扩大经营需要,拟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甲公司股东李某也是平远市凤凰区乙公司的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他找到平远市金龙区丙公司的总经理吴某,请丙公司帮忙购买甲公司债券。
年4月,甲公司债券(三年期,年利率8%)正式发行。4月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在南峰市鹿台区签订《债券认购及回购协议》,约定两公司认购甲公司万元债券:甲公司允诺1年后以万元进行回购,如逾期未回购,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合同还载明"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提交甲公司所在地的南峰市鹿台区法院解决。"
4月8日,李某代表乙公司与丙公司在平远市金龙区签订《担保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回购义务及晓约责任等提供“充分且完全的担保”。该担保命同载明“国本企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应提交平远仲裁委员会解决。”在签约前,丙公司询问李某是否获得了股东会的同意,李某向丙公司提供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