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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
高级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
年4月14日9:00-4月24日17:00
缴费时间
年4月14日9:00-4月25日17:00
打印准考证
年6月13日9:00-6月17日17:00
_初、中级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
年8月1日9:00-8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
年8月1日9:00-8月12日17:00
打印准考证
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
年度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注: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注:初、中级考试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考试地点
高级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初、中级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报考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高级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其他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12月31日。
(七)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1号)精神,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 1.各级别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日内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年度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97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