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刘哲
本文选自刘哲检察官的新书《法律职业的选择》,版权归作者所有,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
原标题:体制内外都拥挤,拼命进入与逃离的法律人
不久前与读者在讨论担当问题时谈及选择法律职业这个话题,这位读者在司法机关工作,但是很羡慕现在干律师的同学,不仅仅是收入高,而且自由度也更大。
但是我和他说,人家刚当律师的时候也不容易啊,保障性、安全感都不如你啊,社会地位也不如你,那个时候执业环境也没那么好,而且如果是大城市的话,都落不了户口。
而这些不正是你当初选择进入司法机关的原因吗?如果你的孩子学法律你又会建议他如何选择职业?或者你自己重来一遍你又会如何选择?
让孩子一毕业就当律师?还是先到司法机关积累一下经验,把户口落下来,再去当律师,把司法机关当作一个过渡的跳板?或者你把司法官当作一个终身的职业,如果那样的话你会选择当法官还是检察官?
这些话题既是法科大学生关心的话题,也是正在考虑重新选择职业的法律人所关心的话题,其实也是所有法律人在职业发展受到阻碍的时候心中都会产生的疑问,是不是选错了行业,如果重选会怎样?
原来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现在是都怕入错行。因为重新选择职业路线,将会损失很大的机会成本,想赶上去是很难的。当然这个话题也要有很强的时代背景,如果放在十年二十年前,那将是一种很不同的职业环境和价值观,而职业选择偏好的变化也折射了中国法治的进步。
从职业初期的保障上来看,司法机关一直都要好过律师行业,这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一个职业安全感的问题,极端点说就是即使你干的不好,谁也不能把你开了,除非你是违法犯罪了。这就让你有一个很大的安全感,就比较容易放松。
但是你当律师助理肯定是没有这个职业保障的,你要真是干的不好,人家真没法用你,当然你觉得跟的律师不对,你也可以炒老板,这个职业选择是双向的。这就会从一开始就带来比较紧绷的职业压力,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背后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在发挥作用,从而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因为律所、合伙人,这些是要通过业绩来吃饭的,所以律师行业不养人。
相反司法机关就容易养人。有些明显不干活,甚至在单位无事生非的人,让领导大呼头痛,你也不能把他开了。你可以不提拔,但是开除人是非常难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种超级稳定性。
这样的人都开不走,对于年纪轻轻的你来说,也就大可以放心了,踏实了,不用特别小心翼翼,因为体制有一种很强的包容性,可以包容一些小的纰漏,给你成长的时间和空间。不会像律师行业一样,急吼吼让你出活,让你创造效益。机关内部会用很长的时间培养你,有师傅带你,搞培训班,搞比赛训练你,甚至允许你深造。体制内还是奉行长期主义的,会把你当做一棵树苗一样好好培养,会很有耐心,即使你成材之后会选择离开这个行业,也不会改变这种人才培养机制和耐心。
这主要是因为,司法机关的发展不是市场导向的,没有经济效益的压力,虽然也要业绩,但与市场效益不一样,应该说是一种司法政绩,而且人才梯队多,流动小,对人才的成长不会过于着急。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司法机关的升迁通道也很慢,职级晋升每一个阶梯都好几年呢,那么急切的要求你也没用啊,不可能那么快让你上台阶。可能也不是故意的保有耐心,而是内部循环节奏本来就很慢。
而律师只要干几年,就可以当上合伙人了,只要你有业绩就行。如果你更有才华,觉得自己的所都容不下你了,或者觉得这个所也给不了你想要的东西了,你自己开所都没问题。这些可能就是几年的时间。
但是这几年的时间,你在体制内可能还没入额呢,而如果到地级市以上的司法机关,甚至十多年也入不了额,独立办案都办不到,更不要说参与管理了,很多管理层都要熬很多年。年轻干部进步快的不是没有,但也非常有限,而且往往还是综合部门上来的更多一些,凭业务起来的年轻干部很少,因为业务评价的周期更长。
但是律所就不一样,虽然当律师助理那两年可能被压榨的厉害,但是只要成为律师就很难压住你了,因为你有很强的职业自由度,你可以换所,如果不能及时给你合伙人待遇的话。他根本不会去熬着,这种职业转换的自由度在体制内是无法实现的。
所以不是律所故意尊重人才,而是人才自由流动的结果,你尊重人才,都不一定留得住人才,你还敢不尊重人才?但是即使你是人才也要面临很大的发展压力,你可以跳但绝不能闲着,你想混饭吃也比较难,混饭吃的话你就将失去选择的自由。
这些激烈的竞争也决定了,它没有耐心慢慢调教年轻人的成长,聘你当助理的唯一目的就是希望你能够提供最大的帮助,至于你是否有时间学习,并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如果你要是没有过司法考试就很惨,因为不会专门给你时间来学习。
而司法机关原来对司法考试还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