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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省司法厅发出通知表示,根据四川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四川省设立的各考区原定于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省司法厅请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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