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难吗热门考点大汇总

大家还记得年法考客观题结束后,网上一片考生吐槽,“法考卷二”甚至上了热搜。有人戏称,法考不仅培养了律师法官检察官,还成就了一批法学段子手。

法考基本上每年都会结合当下时事热点出一部分题目,尤其是在改革之后,会更加注重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对于年社会上发生的时事热点、法律问题,我们要有一定的敏感性。学会用一个法律人的思维角度去看待问题。

比如前一段的奔驰维权女车主事件,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维权事件,要成为考试素材,稳稳的没跑了,法考主观题案例分析题预测:女车主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后,若市场监管部门置之不理,女车主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若能提起行政诉讼,女车主的起诉期限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女车主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具体分配是:女车主应当提供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投诉的证据,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其行为合法负有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还有最近热映的电视剧,《破冰行动》为现实题材的探索提供了新的议题——作品不仅满足观众的审美预期,更应肩负起社会使命。《破冰行动》的背景格局、社会深度等方面都有突破,不仅聚焦于缉毒警察——这一隐秘而伟大的职业,更透过这场波光诡谲的禁毒大案,折射时代的脉搏,一方面彰显国家铁血禁毒的决心,另一方面更反映国家除恶惩贪的力度,这也让《破冰行动》在立意高度上与其他缉毒剧有了显著区隔。随着电视剧的播出,毒品犯罪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根据法考紧随国家新闻时事热点的命题特点,刑法分则中的毒品犯罪,很有可能成为今年法考的热点。

前两天微博热搜不断反转再反转的:周口丢失男婴事件。“拐骗儿童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指以欺骗、引诱的方法带走儿童,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监管的行为。一般认为,脱离家庭,是指使儿童脱离其与父母或其他亲属及监护人所共同生活之处所。而所谓监护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结合事件经过,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在于“父子关系的确认”,即在法律上,该婴儿应该任何人为父的问题。这些离奇热门事件,都有可能出现在你的法考试卷上。

还有今天微博热搜事件:#海南一医生举报自己吃回扣#医生吃回扣是违法行为吗?《刑法》明确规定,回扣被定义为非法行为。依医生的主体身份,可分成两类,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类是非国家工作受贿即商业受贿,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该条规定,医院的医生收受回扣,达到数额较大时,入刑是妥妥的。所谓数额较大,按年4最新司法解释,6万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2万起,所谓其他较重情节,比如‘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法考的知识点考察面是很宽泛而又剑走偏锋的,我们法律的思维的养成绝不是一朝一夕,平时应该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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