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关于颁发法律职业资格

根据司法部相关工作要求,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证时间具体领证时间由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确定并公布。

二颁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颁证场所,由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确定并公布。现役军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代发。

三领取证书要求

(一)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扫描和首次备案。

(二)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证书领取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与发证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贵阳市司法局--遵义市司法局--安顺市司法局--黔南州司法局--、黔东南州司法局—铜仁市司法局-、毕节市司法局—六盘水市司法局—、黔西南州司法局—来源:厅法资处

审核:吴雪峰 袁萍

校对:陈亭编辑:杨雪妍邮箱:qw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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