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聘用人员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仲裁工作队伍,持续提升仲裁工作队伍的形象和竞争力,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人才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为仲裁理论实务研究岗位,人数为1人。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年7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法律专业优先。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6.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较强。
7.存在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等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理论、法治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
2、负责做好委办年度课题立(结)项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提供工作餐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六、工作时间
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七、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止至年5月30日下午17:00时止。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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