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法考延期主观题考试已经结束了,那些还在犹豫要不要准备年考试的同学们,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妨碍你们了,再不学习可真的来不及了。
整体来说,年客观题考生已经达到了81.6万人,参加报名的人有58.8万人,通过客观题人数24.7万,客观题通过率为30%,主观题报名人数为32.6万人,主观题参考人数为29.4万主观题考试成绩未出,但是从主观题考试中考生的反馈来看,今年的主观题考试格外难!
比如主观题考试中,三个学科(民法—民诉—商法)综合性考查,共有11问,仅次于当年法考改革的夺命13问。涉及的考点主要包括:让与担保、保证方式、违约金调整、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担保、工程价款优先权、担保纠纷管辖。这些考点跳跃性比较强,基础较差的考生很难能够搞定这些考点。所以你还觉得今年的主观题考试还能有50%以上的通过率吗?
结合22年整体考情,大概总结了23年最新的法考考试情形与特点,希望大家结合这个命题趋势进行备考,这个非常重要务必要看!
一、重者恒重、新增必考
之前在文章里已经分析过重者恒重的概念了。现如今法考重者恒重的概念并非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仅以学习高频考点为目标是不足以能够帮助你通过考试。即便你把重点都全部掌握了,你依然到考场还是一脸懵的状态,核心原因你不知道考点组的概念。因为考试由之前考单一考点或单一法条,现在考查的是考点组或考点群。每道题考查都有主次考点,主考点一定是重要考点,你掌握了,对于相关联的次要考点以为不是重点,你就未掌握,导致你做题的正确率很低,这个逻辑同样适合主观题。主观题的跳跃性比客观题更强,因为主观题是由N个小案例穿插成大案例,以案情为主线逻辑,穿插各个考点,所以这也就是目前大家在22年主观题中非常明显的感受——难!
当然我们学习的第一步,就是先要搞定重要考点。要注意一个底层逻辑,很多重要考点并不是孤立的,可能A考点是B考点的基础考点,想要掌握B考点,就必须先掌握A考点。所以大家在平时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这个默认规则,不要割裂学习。为此我们也开始为大家准备了高频考点表,先掌握好这个,那么法考你才算入门!
如果你掌握了所谓的B重要考点以及围绕B的必学考点A时,那么你对高频考点有了一个比较深的认识,这个只是从知识的结构和递进层次。我们还要从更深层次的应试角度来剖析,
在一个案情中,不可能单一考查,有一些考点会经常出现,即想要考查B考点,那么大概率会出现C、D考点,我们说的BCD就是考点组,需要我们在7、8月份进行快速升级提升实战能力的,前提是先要掌握好B。
至于新增必考,这个是比较确定的命题趋势,对于当年新修的法条,一定要重点看,当然这个不是所有新修的考点当年一定会考,可能到第二年或第三年才会考,所以新增必考的含义就是近三年的新增部分要重点考。
二、案例化趋势加强
这个案例化趋势这里主要指的是:所有的题目都会变成案例,设置特定的行为人、事件、行为,需要考生在较为复杂的案情中找到有用或关键的信息,从而锁定相关考点,结合选项的设定或结论,给出相应的判断。从案例化角度分析,需要大家要特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情描述、分析案情的惯性思路、找到关键案情线索的觉察力以及稳准狠的判断能力。所以案例只是引子,但你要先熟悉引子,还要熟悉分析引子,所以平常做题的关键不再要纠结对与错,把握每道题给到你的案情,案情分析多了,你的思路就会变得敏捷和清晰。这本身就是司法部希望大家要积极参与到案件的分析中,而不是去硬生生地背诵法条。
比如22年这道题,每个字你都看懂了,连在一起你就不认识了。
比如这道在微博上一直在讨论的一道“再婚后收养对方子女”的奇葩案例:
沈某(男,29岁),邱某(女,31岁),两人均再婚,均在婚前育有一子一女,沈俊(5岁)、沈俏(4岁),邱靓(7岁)、邱丽(3岁),沈某前妻和邱某前夫均同意,故两人欲收养对方子女重新组成新6人家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邱某已满30岁,均可收养沈俊、沈俏
B、沈某可以且只能收养邱靓、邱丽其中一人
C、沈某不满30岁,不可以收养邱靓、邱丽
D、沈某前妻和邱某前夫无特殊困难不影响两人收养
这里面涉及了8个人,本质考查的是收养的条件,是考试重点,但是你如果不知道快速锁定真正的有效信息,那么你就是一脸懵的状态,这个原因就是你经历的案例太少了。
三、跨学科考查
跨学科考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个是考试中基于案情特点或者考点特点而进行结合性的综合考查,比如法人制度这块,民法和商法经常在一起考查;第二个是考生以为考查的是民法学科,实际考查的是商法或者民诉学科的题,这个本质就是判断案情以及考点时出现的学科混淆问题。而在主观题中,也会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案情中提到的问题,到底是用民法知识解答还是商法知识解答,主要交叉的原因就是民事主体是法人。
再来看一道年回忆版真题:民法与民诉的结合考查
甲男(28岁)诉乙女(22岁)离婚,法院查明,两人关系彻底破裂,且得知乙结婚时不满
20岁,下列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判决驳回离婚申请
B.裁定驳回起诉
C.判决婚姻无效
D.判决两人离婚
这道题中是考查民诉还是民法考点呢?很多考生都搞不清楚,这道题实际上首先需要你在民法基础上知道诉讼时他们婚姻的效力问题,这个是需要民法知识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再去用民诉知识判断,进而选择答案,这就是民法与民诉的结合。那么考生在学到类似的考点时要有意识的注意下,这也是一类考点组模式。
四、考题乱序性
考题乱序性指的就是自年司法改革之后,题目顺序就是随机排序了,每个考生的考题顺序都不一样,之前有个过渡期,就是考生的试卷只是学科顺序不同,现在是每道题的顺序都不一样。另外,更绝的是之前至少同一个学科的题都堆在一起,考生在做的时候可以利用学科思维做题,注意力相对集中,这也和大家平时的备考逻辑一样,学一个学科的内容,做该学科的题目。但是现在的考试,可能第一道题是民法题,第二道题可能就是商法题,需要你不但能够精准的判断出这道题是哪个学科的,而且还要时刻切换自己的学科思维,这就提升了整体地考试难度。
所以如果平时你不记忆、不背诵,只有嘴上的“理解”,是很难在这种考试环境下拿下考试的,功夫都是下在平日,所以你可以回想一下,为了应付目前的考试现状,你每天又做了什么,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很多人一次一次没过。
五、其他趋势
1.单一法条或单一考点的考查将陆续减少,直至消失。
目前除了该考点的细分考点非常多,不需要和其他考点结合外,基本上都是考点交叉考,比如刑法一些罪名:关于盗窃罪,下面说法正确的是(四个选项都是考查盗窃罪的)这个就是比较典型的单一考点考查,但是该考点下有诸多二级考点,所以也是分形考查。再难一点的,可能就是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BCD四个选项分别是四个案例,每个案例涉及一个罪名(比如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侵占罪),这个错误率就会大升。
2.是非对立的题目将会慢慢减少
“是非对立”的意思是指,从选项中明显能够看出其中有几个选项明显成相反意思,比如你确定了A就不应该再选B,这是因为AB是明显相反的意思。这种题型其实难度就会很低,通过一些排除法就可以选出答案。而现实的案例会很复杂的,每个选择都很相似,但结果却相差千里,所以选择适用哪个法条对当事人的权利影响很大,而考试也会陆续贴近现实。这就预示着未来的法考就是真实的人生案件。
3.题干字数由多变更多,再由更多变少
自年法考改革之后,会发现考题题干字数剧增,因为有大量的案情描述,需要考生进行判断,所以考查的学员的阅读信息的速度与质量,通常准备不充分的考生就会读好几遍题目才能懂得题面意思,从而导致大量的题目做不完。而最近两年的趋势看,考生反馈题干字数开始变少,案情变得简练,几乎没有废话和白话,简直就像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