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考考生主观题考试11月21日举行

「本文来源:宁夏长安网」

各位考生:

我区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共设置4个考区(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6个考点:宁夏大学文萃校区二教、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银川职业技术学院、石嘴山市光明中学、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其中纸笔方式考试集中设置在银川考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在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充分保障考生参考,确保我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平稳安全顺利进行,提示如下: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同时请及时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合理安排食宿,确保按时参考。

2.考前48小时内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11月19日9时以后)。

3.进入考点时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原件)、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自治区司法厅对外发布的相关公告、告知书中要求出示的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见文末链接)。

4.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请自觉配合考区所在地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的要求,从考点大门开始,按照指定路线、区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得随处走动,不得翻越隔离带、警戒线,不得进入非考试区域。从排队进考点到有序离开考点,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要求,依次、保持间距、有序离开考场考点。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因需要出示参考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检测、人脸识别等,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6.考试当天气温较低,请考生做好防寒保暖,同时注意出行安全。

7.请考生仔细阅读考试机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严格按要求参考。

感谢这段时间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监制:马惠莲编辑: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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