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司法考试大改革的第一年,年2月6日,司法部对外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的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年3月7日。虽然意见征求时间已经截止,直至今天,司法改革的最终方案尚未公布。
不过,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我们也可以看出不少关键的改革要点,包括:应试资格;主客观题独立计分,客观题成绩两年有效;笔试改机考;可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题答题等。
下面是小编从《实施办法意见稿》摘录出来跟重大改革相关的条文,对今年应考的考生们关系重大哦!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非法本的学生还是资格参加考试的哦!)
第十一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小编其实觉得三个月时间有点短呢)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注意哦!客观题合格才能参加主观题考试!想当年小编客观题可是不及格的,幸好考得早!)
第十四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三条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民间有传言,最终的改革方案在4月份会正式公布哦!敬请期待小编的第一手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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