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特别是新考生,首次考试的考生,与我一样,在快速做题的过程中,容易忽视两个词的存在,而这两个词,也是在司法考试中,老师经常以此来出题目,这两个词就是,应当,可以。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两个词在法律中的区别
1、汉语中,两个词词义区别为,“可以”表示“许可”的意思;“应当”表示应该要做的意思。
2、法律规范不同
①“可以”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说,是授权性的规范。
②“应当”,在法律规范中的意义比较复杂,难以用权利义务的概念来表达。
3、规范特点不同
①“可以”这种规范的特点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利,实施与否由有关者自已决定。
②“应当”在我国法律中的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的要求。
4、灵活性不同
①“可以”表示某种行为法律规定可以为,也就同时允许可以不为,这要由被授权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你有权选择。
②“应当”比较缺乏灵活性,义务性较强,一般不允许特殊和例外的事件存在。
可以就是做与不做,你自己选择,应当,不允许不做。但与必须相比,还有点弱,是原则性的规定。
另外从权利与义务的区别看:
1、法律中“应当”规定的是法律主体的义务,如果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以”表述的是法律主体的权利,是否作出一定的法律行为,由法律主体自主决定,不论其最终选择的是允许范围内的何种行为,都将得到法律的认可
例如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即在量刑的时候,必须从轻或减轻,如果没有从轻或减轻,则要承担法律后果;
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意思则是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也可以不从轻、不减轻、不免除。
2、法律形式不同。应当和可以在法条中大部分是以法律规则形式出现的,应当即为命令性规则,可以则是授权性规则。
3、法律效力不同。应当的效力比可以高。所谓应当,是法定的必须如此,如果不如此就是违法,行为效力会受到影响。
所谓可以,是授权性的规定,即有权做出,而做出或者不做出则要基于行为人自身的意思表示。
刑法中,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法官在适用此款时,如果没有给犯罪的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则做出的判决效力会受到影响。
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法官在适用本条时,如果没有给又聋又哑的人从轻、减轻或免除,则不会对判决的效力有任何影响。
说完了两者的区别,咱们也来给大家总结一下,刑法中有哪些是应当的情形:
应当从轻或减轻,老翁过失未成年;
应当减轻或免除,中止过当胁从犯;
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
应当从重有两种,累犯教唆未成年。
一、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的区别(一)立案审查制的定义立案审查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其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以及管辖权等。(二)立案登记制的定义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立案等级制度,主要是级别管理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如下: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登记立案范围、登记立案程序、健全配套机制、制裁违法滥诉、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六个方面,内容十分丰富,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2、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3、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4、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5、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