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年公开招聘,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年公开招聘11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荔湾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1名。

(二)工作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做好案件排期、庭前准备、庭审记录、简单的文书制作和送达工作、办理阅卷和卷宗移送、做好案件相关信息录入、司法公开、归档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六)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5月以后出生)。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专业速录技能鉴定证书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上级法院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况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提交原件扫描件,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fyzhenggongban

gz.gov.cn。

2.报名时间:年4月25日-4月30日。

3.资格审核:经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邮箱回复准考证。报名人员须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材料:

(1)《荔湾法院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可不交)、相关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明(非必须);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备案表》的PDF文件;

(7)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8)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在职人员(含合同制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9)居委会、村委会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10)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第(9)、(10)项可以在后续考察程序中提供,同时提交原件。扫描件标题用“姓名+项目名称”的格式填写,例如:“张三+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号荔湾区人民院,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入总成绩。笔试满分为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不足的则按照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荔湾区人民法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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