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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徐东坡
根据司法部年第5号公告,6月17日,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公告。
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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