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差了18分,名校法学毕业生去偷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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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的著名歪理。如今,都年了竟然还有现实版的孔乙己。

最近,上海警方抓获了一名知名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他偷的是“僵尸车”。在审讯室里他不仅不承认自己盗窃,还与民警就法理怼上了。

监控显示,该男子先是为停在路边的一辆“僵尸车”轮胎打气,然后先后打开车门和引擎盖,最终将车拖走,拆卸变卖了汽车零件。从停车到拖走僵尸车,整个过程,尹某只花了40分钟,手法相当娴熟。

警方通过调查还发现,本月以来,尹某用相同的手法已连续作案三起,并拆卸其零配件进行变卖,总价值金额超过3万元。

让人意外的是,尹某被捕后底气特别足,还试图用法理来怼民警。

一起来围观下他的歪理:

“车主主观意识是什么?”

“车主不要了,对不对?”

“我就拆个配件嘛,对不对?”

结果被民警回怼:

“你都学的什么东西,还学法律。”

看到自己说理无望

尹姓男子竟然还说:

只要不判三年就行

当民警问原因时

尹某竟说:

“判了的话,我律师资格证没法考。”

民警反问:

“你还想考律师执照?”

尹某:

“今年差了18分。”

民警:

“法律不是由你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你学法律是学着玩也好

法律最基本的是非曲直你分不清楚吗?”

目前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此,有网友评论:幸好你没拿到证!怕就是物权法这18分没学好吧。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法考资料馆,综合自新京报我们视频、看看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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