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
拟聘工作人员31人
根据工作需要,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附件:《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简介》(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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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脱产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时的学历学位为准);
5.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应届毕业生落户北京的有关要求,原则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即本科生为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年,司法部在京直属单位计划统一招聘应届毕业生31名。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简介》(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年度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