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法院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经报请上级有关机关同意,现面向全国选调6名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法官助理5名,综合文秘1名。
二、选调范围
法官助理面向全国政法机关正科级及以下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综合文秘面向全国各级机关正科级及以下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形;
2、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官助理需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法官助理需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综合文秘需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专业要求见遴选职位表);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自愿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年4月30日—5月10日,将选调条件和名额、报名方式、时间等内容,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