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徐艳冒充律师执业,被同行举报到当地司法局,主要证据是一份年1月的视频,司法局依法对她作出行政处罚,徐艳却将司法局诉至法院,庭审中她对冒充行为只字不提,最终竟以司法局败诉告终!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徐艳很可能有冒充行为,司法局处罚后却败诉?
徐艳在抚顺市顺城区安家,是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个名词大多数人听起来很陌生,感觉像是律师,但和律师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执业范围和执业资格不同,律师相较于前者,从执业范围而言,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而前者一般不行;从执业资格而言,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执业证书。
也就是说,律师相对前者而言,一般情况下含金量更高,自然收入也更丰厚,年,徐艳就因涉嫌冒充律师执业,被同行举报至当地司法局,随之而来的,是无休止的诉讼!
年2月7日,顺城司法局受到一封举报信,信件来自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国合,他在信中反映称,顺城区致成(化名)法服所徐艳,存在冒充律师执业等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司法局高度重视,结合举报内容第一时间进行核查,于2月10日对徐艳进行询问,由于当时只有两张照片作为证据,不足以证明举报内容属实,因此对投诉事项,作出不予支持的书面意见,并于2月16日将初核报告交给抚顺市司法局基层科。
年月15日,顺城司法局接到一份视听资料,这份视频形成于年1月,由基层科移送,综合视频、照片、询问笔录和举报人证词,顺城司法局认定徐艳存在冒充行为。
年月25日,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并送达徐艳;月27日,徐艳提出申辩,司法局未复核;月1日,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徐艳给予警告处罚,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处罚作出后,徐艳表示不服,并将司法局诉至当地法院,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本是司法局管辖人员,现在竟然状告司法局!此案瞬间引发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