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厚大法考发起的活动已经圆满结束,是不是意犹未尽?让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个环节?让厚厚印象最深刻的是刘鹏飞老师那一段关于“法律人应该具备怎样的法律思维”的演讲,看惯了刘鹏飞老师讲段子,这么一本正经的演讲起来更是魅力十足呢~
刘鹏飞老师通过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詹姆斯.布莱斯的《历史和法律研究》一书中审判灵魂的小故事告诉我们两件事,一是任何人都应该臣服于法律,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二是诉讼的手段能够解决掉生活中的诸多困扰,刘鹏飞老师认为这就是法律人应有的思维。
对于现代的法律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思维,刘鹏飞老师认为应该有三方面:
首先,法律人的思维应该是经世致用的思维。经过几十年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不断完善,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已经逐渐从粗糙走向精致,从单薄走向丰满,从驳杂走向有序,我们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在适用的时候很灵活,但是它们都有边界。与这些法律技术配套的是我们的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所附带的价值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法学的思维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思维。年在意大利出现了人类近代意义上的第一所大学——博罗尼亚大学,设立了法学专业,几乎同时期有了医学和神学,三个看上去差异很大的学科其实有着共同的内核,医学救治人的身体,神学慰藉人的灵魂,法学规范人的行为,不管是医学、神学还是法学,都在实现一个目标——保障人的身心健康,保障人的尊严。所以法学从开始设立的时候就是一门以人为本的学科,到今天依然应该秉持以人为本的思维。
最后,法学应该具有顽强坚守的思维。我们经常说人在得意的时候应该耐得住繁华,在失意的时候应该守得住落寞。但是在从事法律工作之后,我们会发现法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孔武有力,也有孱弱的时候,我们自己也未必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富有智慧,也有孤单无助的时候,但是无论如何,请大家坚持走下去,要有顽强坚守的思维。
听完刘鹏飞老师一番文笔细腻的演讲,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和厚厚一样,对“法律”两个字又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法律代表的不仅仅是庄严与神圣,还代表着无数法律人的付出与坚守。厚大过儿节的精彩不止于此,更多精彩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