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今年各项考试的公告都不断推迟。
好在疫情好转,复工复产,各项考试时间都已敲定,法考公告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公告解读:
1、公告需要主要以下内容:
报名时间:7月28日-8月12日
客观题考试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
主观题考试时间:11月28日
2、要不要买辅导用书四大本?
一般不需要,但可以买。
四大本非常的厚,对于法考备考来说重点常考点不够突出,因此老师总结的内容更有参考价值,如果想往高分冲,可以将四大本作为“全书”、“字典”,可以在不清楚的时候进行查阅。
不要抱着四大本啃,又痛苦,效率又低。同样大纲也是同理,太厚了,变化的部分总体是不多的,跟着知点老师总结版的走。实际上,从应试的角度,知点老师的资料是优于大纲的。
3、案例很重要
法考考的越来越灵活,所以相比去啃大纲和辅导,老师更推荐看案例,案例对于主观客观都是很好的练习,能够加深法条的理解,最好每天都有花一些时间练手。
4、公告和大纲变化
首先公告中明确写的“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民法典的考察力度,加大案例题考察比重”一定要引起重视。
行政法协议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民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高检规则》的修改、理论法《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出意外必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