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那么年司法考试改革后有了哪些变化呢?
考试名称变化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名称将修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扩大了司法考试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范围,加入了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这就意味着司法考试不再局限为只针对从事司法部门工作的资格要求,已经扩大到整个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要求。
非法本还能考
《实施办法》附则第二十二条里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在实施办法施行前已入学或取得学历的非法本、非全日制人员,仍可以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年后入学的属于“新人”按第九条规定执行。
考试分两阶段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全面推行机考
《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的方式,为推广计算机化考试提供依据。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实施办法》有关问题在采访中明确回答,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同时,拟在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考区的2-3个考点,试点主观题考试机考的方式。
已取证的不受影响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已经取得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证,将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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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律,通过法考就是这么简单
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