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律所的破与立专访北京京运律

导读:

认识朱律师的人,都会不知不觉被他身上展现的亲和力吸引。这位时常与农民工、尘肺病人、拆迁户打交道的资深律师,仿佛天然带有一种树洞般的气场,让当事人们愿意暂时放下委屈与焦躁,向他倾诉。

曾经的他,投身公益法律援助事业,因为协助妥善处理尘肺病人群体事件等公益行为而获称"社会好人",如今,朱茂林正走在创新与实践的路上,让一家崭新的律所焕发蓬勃生机。

以下是朱律师的自述。

本期嘉宾

朱茂林

北京京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好人"

访律:据了解您曾经做过大量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尘肺病人等维护合法权益,还曾获得过"北京市社会好人"的称号,能谈谈当时的情况吗?

朱茂林:这是北京市社工委组织的一个表彰活动,他们每年都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些具有公益情怀、为社会做贡献、实实在在帮助老百姓的人为"社会好人"。我获得这个奖项是基于我多年从事劳动争议方面的公益法律服务的经历。

劳动维权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原先一些农民工和困难职工走投无路的时候,会选择上访或者群访的方式去维权,但是这种方式除了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最后往往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而我们一直坚持依法维权,在我们做公益法律援助的过程中非常注意方式方法。

我们之前处理过北京郊区的一个群体性尘肺病案件,当时因为北京经济升级和环境整治的原因,一些小煤矿要全部关停,但他们中有不少在劳动保护方面的措施不够完善,导致经营过程中一些农民工患上了尘肺病,在面临关停情况时也没有经济能力去解决这些人的工伤待遇和遣散费的问题。当时直接来找我们的农民工有几百人,涉及案件的总人数则更多,他们的集体诉求是要解决他们的尘肺病和遣散待遇问题。在和企业交涉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这些人准备去上访。

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做了大量的劝导工作,这些工人被我们的专业以及公信力所感染,最终听从了我们的意见,决定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解决问题。我们随后启动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并同时申请组织协调政府各个部门多方参与。政府方面也积极推动,当时的人社部工伤保险司领导亲自带队来到我们办公室对这个案子进行调研。最后在各方努力下,这个案件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我们一直坚持用这种合法有效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先后获得过"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北京社会好人"、"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这也是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一种认可。

访律:当初您是怎么开始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

朱茂林:我本科和研究生都学的法律,在研一的时候通过了司法考试。研二的时候,有一个做律师的师兄邀请我参加了一个劳动维权的公益项目。

年的时候,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还没有实施,劳动法律也不是很健全,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的权利比现在容易受到侵犯,当时政府的法律援助仍在不断完善中,所以我们这个项目在启动时就受到了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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