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人才管理创新改革
产生内设机构副职初步人选
公告
为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人才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着力推进工业园区人才创新、体制创新,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质量和水平,激发园区内在活力,充分发挥园区经济主战场作用。《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管理创新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市委六届第97次常委会、市政府六届第5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根据《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园区优先,全市优选”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比选择优产生内设部门副职初步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的职位
1.党群综合办副主任2人;
2.规划建设局副局长2人;
3.经济发展局副局长2人;
4.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2人;
5.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2人。
二、报名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参加公开比选部门副职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具有安宁市户籍或在安宁市域范围内工作生活满1年以上人员(需提供有效工作或居住证明)。
2.全市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市属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3.原则上男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2周岁以下(截止至年12月31日),女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止至年12月31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同等学历。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志愿投身园区建设,吃苦耐劳。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职位具体条件。比选职位除应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参加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群综合办,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局,招商服务中心副职岗位比选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群综合办副主任职位2人:中共党员,熟悉基层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在安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办公室工作5年以上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公文办理流程,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2.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位:
副局长岗位1。具有建筑、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学历,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类职称证书。
副局长岗位2。具有城乡规划或国土资源信息工程专业学历,从事规划管理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城市规划类职称证书。
3.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位:
副局长岗位1。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从事经济数据统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
副局长岗位2。具有中职(含中职)以上经济师资格证;具有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
4.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位:
副局长岗位1。限在职在编人员,具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或其他安全生产相关资格证书。
副局长岗位2。具有参与或从事过园区、街道及企业安全生产或生态环境保护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
5.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位:
副主任岗位1。具有在安宁市属各国有企业、招商部门、各招商平台和招商小组、街道经发部门从事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有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言行举止得体大方,能够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工作。
副主任岗位2。具有从事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有效从业经历证明);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经济师资质证或具备初级(含初级)以上规划师资质证书,或具有律师资格证或已通过司法考试。有较强的商务谈判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言行举止得体大方,能够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工作。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参加比选选拔: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选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且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规定不能选拔任用的。
三、程序办法
本次比选择优主要采取“两评两考”的方式进行,“两评”即:履历和业绩评价;“两考”即: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和演讲答辩。其中,履历和业绩评价、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演讲答辩三个环节,按照30:40:30的权重折算综合成绩,通过层层竞争、环环筛选,实现优中选优、强中选强,具体的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发布《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管理创新改革产生内设机构副职初步人选的公告》,公布比选的职位、参加范围、报名条件和程序办法。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二)报名(年10月26日(星期六)9:00起至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12:00止)。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每名符合条件的人员1次只可填报1个岗位。报名地点: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食堂三楼)。
(三)资格审查。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纪委派驻工业园区纪检组、市人社局等部门全程参与,由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成立审查考评组,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等后续比选环节。
(四)履历和业绩评价。由审查考评组结合《个人履历业绩自评申报表》的评分情况,围绕报名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职称情况、奖励荣誉进行评价,重点识别和判断被评价报名人员的履职能力。履历业绩评价满分分,按30%计入总成绩,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11:00)。着重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省情市情熟悉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部分根据报名部门岗位区分),题目类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由审查考评组阅卷打分,笔试满分为分,按40%计入总成绩,测试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安宁市委党校,具体考场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按照引导图进入指定考场。
(六)演讲答辩(年10月29日14:00至10月30日上午12:00)。由审查考评组对参加演讲答辩人员进行评分。演讲答辩人员抽签确定顺序,依次进行演讲答辩,由评分组随机提问,演讲答辩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素质、领导水平、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演讲答辩满分为分,按30%计入总成绩,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演讲答辩地点:安宁市委党校。
(七)考察任用。“两评两考”完成后,岗位综合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照岗位分数排名取前2名作为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部门副职初步人选,经工业园区党工委讨论研究后确定任用人选。确定任用人选后由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按照相关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后续体检、考察及聘任工作。薪资待遇按照《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人才管理创新改革总体方案》(安办通〔〕95号)执行。
四、报名及其他条件
1.报名者须填写《安宁工业园区人才管理创新改革产生内设机构副职初步人选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并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信息不实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提供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近三年个人工作业绩总结(字以内,并由本人签字)、《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个人履历业绩自评申报表》;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近期本人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男同志着深色西装、浅色衬衣;女同志着浅色有领衬衣、深色有领外套,不戴项链、耳环等;JPG格式,长宽比5:4,像素为DPI)。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年10月28日到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室领取准考证。
联系—64871
监督—(市纪委驻园区纪检组)
安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王标监制:王恒